如果說一個生命在呱呱墜地的那一刻起,便注定要開始緩緩地朝死亡邁進,那麼人與人之間,人與動物之間又有何不同呢?差別在於出生和死亡間的過程。世界上永遠不可能出現生活經驗、習慣完全相同的兩個人,即使是雙胞胎亦是如此。而容納一切美好、成就、經歷的「記憶」便是一個人生命的紀錄,就像划過的船必留水痕,又如踩過雨鞋的泥濘路必留鞋印。曾經,愛麗絲・賀蘭將她的回憶與所累積的成就視為她的一切,但在阿茲海默症的無情摧毀下,她重新開始思考用新的方式去愛她所愛。
作者刻意安排愛麗絲罹患「早發性阿茲海默症」,因為阿茲海默症在一般情況下多半是五十歲以上的老年人才會罹患。而罕見的早發性阿茲海默症卻正好相反,是五十歲以下的人所得。可怕的是,這種疾病不只帶走美好的回憶、語言能力......,它更是靜悄悄地偷走,一點一滴地將一個應當要陪伴主人走到最後一刻的回憶搬走,直至消滅。書中曾寫到:「她希望自己得的是癌症,連考慮都不用,起碼她可以動手術、做化療,她跟疾病是站在同一個地平線上,可以反擊,有機會可以贏。如果死於癌症至少自己盡力打過這場戰了,就算是死,也可以和親友從容道別,不像阿茲海默症完全沒有武器可用。」假如換作是我,應該也會和愛麗絲有相似的看法。我認為與其在茫然、失落,和把洗面乳錯當成牙膏的早晨中老去,倒不如載著癌症化療後象徵勇氣的頭巾,在眾人的掌聲中謝幕。但現實仍然是殘酷的,疾病仍然是不可逆的。愛麗絲知道自己正在受苦、了解自己的每個明天都將比今天更加虛弱。正因如此愛麗絲才會說:「我想念我自己」。現在的她所想念的是過去踔厲風發的權威教授、想念的是那段認得出自己兒女的時光。
本書另外一個值得一提的觀點是「親子關係」,其中改變最大的是愛麗絲的小女兒——麗蒂亞。麗蒂亞夢想成為一位百老匯演員,縱使有了父親的支持,但身為母親的愛麗絲卻始終不認同。她認為麗蒂亞應該要為自己鋪一條「正當的」未來,她一直很希望麗蒂亞能夠上大學去做點「不浪費生命」的事,因為她是家裡最聰明的小孩,愛麗絲不希望她的天賦被埋沒於演戲中。但當愛麗絲罹病後,她開始學會看到麗蒂亞的成就、學會欣賞那別於世俗的「成功」,同時,也漸漸開始「認識」這位小女兒。在此,我認為作者想表達關於疾病的「正向面」。疾病固然可怕,但也許某些過去不完整的愛,正因為疾病的意外出現而完整。作家鐘文音在本書導讀中寫得好:「作者似乎要告訴讀者疾病未必是毀滅,疾病也可以是救贖與隱喻。」救贖著等待已久的和解,因為對於失智症患者而言,時間就如同燃燒中的蠟燭,當滴下最後一滴蠟油時,已是凋零的生命了。因此,即時展露「愛」和「和解」是本書的核心之一。
讀完這本書後,我因出於好奇心跑去看了電影,又再次地被故事劇情的張力和病症的悲傷所感動,但就如同愛麗絲在故事中那感人肺腑的演講:「我的昨天消失了,明天還是未知數,我該為什麼而活?我為每一天而活,我活在當下。不久的某一天,我將忘記自己曾經站在各位面前發表這次演講。然而,我會忘記不代表此刻不曾好好活過。我會忘記今天,但不代表今天一點也不重要。」「活在當下」是我認為本書帶給我最大且最有力量的啟發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