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個人都有愛的權利和被愛的權利,我們不該以異性的眼光去看待同性戀,而是平等對待。
故事中,永恩因為怕被排擠而一直守著自己吸歡芮娜的秘密,就一直戴著面具將最真實的自己偽裝起來。芮娜間接害死了自己的的小孩芝言,他將芝言的資訊給殺人犯。永恩沒辦法原諒芮娜,無法讓他傷害更多人,因此殺死芮娜,雖然,永恩一直深愛著芮娜。永恩受到母親及虎姑婆的高壓教育,他變得極度害怕犯錯,一直逃避自我,在對待每個人時,都戴著不同的面具。在現實生活中,「同性戀」會遭受到到排擠,所以只能將自己偽裝起來,害怕別人接受不了這與眾不同的性向。
「為了隱藏自己而一直迎合別人,結果讓面具越來越多,到最後忘了面具底下最真實的樣貌,那就麻煩了。」這句話讓我最映象深刻。有時候,我們為了某些事才戴上面具,大多是為了逃避現實,躲在謊言背後,失去面對現實的勇氣。
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戀情被祝福,誰不希望被祝福?當自己愛上了同性,難道要放棄嗎?我想,每個人都有愛的權利,無論年齡、性別及身份,不應受到歧視。他們可以賭上自己的人生,只為了捍衛尊嚴。
曾看到一則新聞:前陣子,國內有一對同志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,但工作人員卻拒絕;理由是,在「民法」中合法婚姻為「一男一女」結合,而同性婚姻非民法上的合法婚姻。這件事的爆發,促使大法官召開憲法法庭,認為民法婚姻與憲皆保障人民結婚自由,所以不讓同性結婚其實是違憲的。雖然現在可以「同性伴侶」註記,但並不具有《民法》法律效力,有些人可以接受,也有人不可以,這樣的改變,對於某些觀念比較保守的人造成很大衝擊,因為他們認為這將破壞社會秩序與結構。
隨著台灣同志的權利逐漸被重視,對於台灣修改法律以保障同志的作法,感到十分慶幸,想起他們在抗爭遊行時的堅強身影,如今以得到回報。相信在不久後的未來,社會也會逐漸認同同志婚姻;而相較於亞洲其他國家,男女才是夫妻的觀念根深蒂固,台灣則突破既有觀念的認同同志結為夫妻。「希望有一天我需要動大手術在家屬簽字上能簽上我愛人的名字。沒有性別,只有愛!」我期待未來人人在情感選擇上都可以真正的平等,不要因為性取向不同而差別待遇。同志的人權也是人權我們要尊重與包容他們。大家都是平等的,沒有誰能排斥任何人。
人生來就平等,人權是人與生俱來的最基本權力,我們不能隨意地去剝奪,而我們的權力受到剝奪時,我們應該要捍衛自己的人權,或尋找其他人幫助。 |